水发能源集团与酒泉市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栏目:企业新闻 发布时间:2021-04-28

4月27日,水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与甘肃省酒泉市人民政府在酒泉经开区签订了“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制造”合作框架协议。酒泉市市委书记吴仰东,市委副书记、市长王立奇,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何效祖,副市长、酒泉经开区党工委书记任晓敏;水发能源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周广彦,水发龙能能源科技(山东)有限公司董事长潘善峰、总经理察海波出席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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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仪式现场,王立奇对水发能源集团在新能源领域取得的成就给予高度评价。他表示,水发能源集团专注清洁能源领域发展,与酒泉市新能源产业发展有着高度的契合点和广阔的合作空间。酒泉市良好的投资营商环境,将为水发能源集团的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支持其在酒泉市多领域发展。希望双方共同抢抓“碳达峰 碳中和”机遇,加快构建新能源全产业链,推动酒泉市新型战略产业快速发展,推进西北地区新能源产业集群建设,为区域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周广彦表示,酒泉市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段重要节点城市和省域副中心城市,是国家首个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和百万千瓦级光电基地,地域广阔,电力资源富集,开发条件优越,产业基础完备,营商环境良好。本次合作依托于酒泉市良好的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区位优势和营商环境,水发能源集团将在风电装备制造、储能微电网、新能源装备“互保共建”等多个领域展开合作,打造区域特色能源示范基地,促进双方经济、社会和生态协同发展。


此次双方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首期为水发能源集团配置10万千瓦光伏项目。根据协议,酒泉市在十四五期间优先为水发能源集团配置一定规模的风电、光伏新能源指标,支持开发建设酒泉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综合利用项目,并在市场订单、产业政策等方面提供全面支持。水发能源集团在项目建设期间服从酒泉市总体规划,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三废”达标排放。本次签约为双方在酒泉市开展新能源产业合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对推进清洁能源走持续健康发展道路、推动酒泉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西部地区节能减排战略实施和大气污染环境治理工作将作出重要贡献。(薛港 宋作蛟 供稿)